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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关于举办顺德市学习贯彻新《婚姻法》辅导报告会及开展《婚姻法》知识测验的通知
 
关于广泛开展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活动的通知
来源: 2001-12-07 10:40:39
 
 
各区镇妇联、市属单位妇委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已由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这是进一步完善婚姻家庭制度的重大立法措施,是我国人民婚姻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修改后的《婚姻法》以宪法为依据,加强了对婚姻关系的法律调整,增设了一些涉及婚姻家庭领域中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具体问题的规定,符合我国的国情,反映了广大群众的愿望,是我国婚姻家庭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婚姻法》的适时修改,对于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进步,将发挥重要作用。
    为更好地贯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司法厅、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五个部门联合发出的粤司(2001)164号《转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司法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广泛开展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活动的通知”》精神,使新《婚姻法》学习宣传工作更深入扎实开展,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把学习、宣传《婚姻法》活动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各级妇女    组织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婚姻法》活动,并把《婚姻法》的学习宣传与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和开展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教育等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制观念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二、采取多种宣传形式,使《婚姻法》深入人心。
    各级妇女组织要充分利用妇女学校的阵地和各种宣传工具,采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组织学习和宣传《婚姻法》,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今年下半年,全国人大法工委等五个部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大规模的《婚姻法》知识竞赛活动,各级妇女组织要做好竞赛活动的组织发动工作。
    三、广泛宣传《婚姻法》新修订的内容和重大意义。
    《婚姻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以婚姻为基础的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人们的基本生活单位。大力宣传、普及《婚姻法》,是维护社会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体现了江泽民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要求,特别是我国跨入新世纪、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关键时期,宣传贯彻《婚姻法》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各级妇女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宣传修订《婚姻法》的重要意义,继续大力宣传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等基本原则;突出宣传新增设的有关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及保护家庭成员人身权利的规定;宣传《婚姻法》增设的有关婚姻的无效和撤消、法定夫妻财产制中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和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的范围、夫妻间的财产的约定及其效力、离婚法定理由及过错赔偿等制度。
    四、做好学习、宣传《婚姻法》情况总结工作。
    全国人大法工委等五个部门将采取适当形式,检查《婚姻法》的学习宣传情况,总结交流各地、各部门学习、宣传和普及《婚姻法》工作的经验,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为迎接全国法工委等五个部门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各区镇妇联、市属单位妇委会要做好学习、宣传《婚姻法》情况的总结工作,并于11月15日前把书面总结和统计表报送市妇联维权科。

                                           顺德市妇女联合会
                                         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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