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妇联,市属单位妇委会:
为激励我市女科技工作者在实施“科教兴市”战略中发挥更大作用,市妇联、市科技局决定,从2002年开始对在我市科技创新中贡献突出的优秀女科技工作者进行宣传表彰。
现把《顺德市“巾帼科技创新奖”申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镇(区)、各单位按申报办法要求,填写好首届“巾帼科技创新奖”申报表(申报者的科技成果获奖年度或项目完成时间在2000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附上科技成果证书复印件及有关资料,于2002年2月1日前报市妇联秘书科。
首届顺德市“巾帼科技创新奖”将在2002年“三八”期间颁发。
附件:1、顺德市“巾帼科技创新奖”申报办法
2、顺德市“巾帼科技创新奖”申报表
二○○二年一月七日
主题词:巾帼 科技 通知
顺德市妇联秘书科 2002年1月7日印发
附件1
顺德市“巾帼科技创新奖”申报办法
为贯彻落实我市“科教兴市”战略方针,积极配合推动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进一步激励我市广大女科技工作者顽强拼搏,求实创新,勇攀科技高峰,为顺德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发挥妇女的作用,市妇联、市科技局决定从2002年起,对在我市科技创新中取得重大成果、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女科技工作者,授予顺德市“巾帼科技创新奖”,并组织表彰宣传。本项活动将作为新时期“巾帼科技建功”活动的重要内容,每两年表彰一次。申报办法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我市科学技术领域进行研究、开发、推广应用的女科技工作者。
二、申报条件:
在规定时间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顺德市“巾帼科技创新奖”:
1、获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在完成市级以上重大科学技术项目中作出重大贡献者。
3、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推广应用中作出突出贡献者。
三、申报办法:
1、顺德市“巾帼科技创新奖”实行社会推荐(含个人申报和他人推荐)和妇联系统推荐相结合方式,采用网上推荐申报或书面推荐申报的方法。
2、推荐顺德市“巾帼科技创新奖”人员,需经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盖章后送主管部门(或镇区妇联)审查后,由主管部门或镇区妇联报送市妇联。
3、推荐申报者应根据本办法精神进行申报,并将申报表和科技成果证明书(复印件)及有关资料一并上报。
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请送市妇联秘书科(市行政大楼11楼);
网上申报的E-mail地址:sdwoman@163.net
4、顺德市“巾帼科技创新奖”经过申报程序后,由市妇联、市科技局审定,给予表彰奖励,名额不限。
附件2
姓名 出生年月 民 族
党 派 学历、
学位 职 称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电 话
主要科技成果及获奖情况
主要事迹
所在单位意 见
主办单位审定意见
备 注
顺德市“巾帼科技创新奖”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