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妇联、司法所:
为更好贯彻粤妇字〔2001〕4号《关于转发(全国妇联、司法部关于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前后开展妇女维权周活动的通知)》精神,向全社会及广大妇女宣传维护婚姻家庭、妇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推动全社会重视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高我市广大妇女自我法律保护意识和能力,现把粤妇字〔2001〕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希你们在“三八”期间,联合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并及时做好活动情况的统计和书面总结,于3月15日前报送市妇联维权科。
活动内容:
1、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等各种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草案)》、《妇女法》、《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2、市、镇妇联、司法行政部门开展户外大型法律咨询活动,为妇女解决社会及婚姻家庭领域的实际疑难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3、开展法律知识有奖测验活动;
4、利用妇女学校开展法律知识讲座。
顺德市妇女联合会
顺德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