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妇联、市属单位妇委会:
近年来,我市各级妇女组织不断适应我市改革和市场经济运行的形势,确立社会化、市场化、群众化工作方式,团结务实、开拓进取,切实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发挥了党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为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妇代(委)会的作用,市妇联拟在2001年“三八”节期间表彰50个基层妇女工作先进单位。现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各镇(区)农村、街办、战线单位妇代会、市属妇委会。 二、评选条件:
1 、组织健全,规范管理。妇委一班人有具体分工,团结协作,妇干自觉参加学历培训,并领取学历证书;建立工作制度,健全档案资料;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密切联系妇女群众;关注、收集、反映妇女热点,向党政部门反映情况争取解决,切实为妇女儿童办实事。
2 、提高妇女素质工作成绩显著。按质按量完成建立妇女学校的任务,在开展“双学双比”活动中,组织妇女参加“一专多能”、实用技术培训学习;开展“巾帼扶贫行动”,发动各界妇女对孤、困儿童、困难家庭实行帮扶,对下岗妇女进行引导;开展创建文明和睦家庭、家庭文化“一、二、三”等活动;积极发动群众订阅《家庭》、《中国妇女报》等报刊;并能通过组织有创意的活动吸引妇女参加,发掘和向上级推荐各类妇女典型。
3 、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妇女排忧解难。积极宣传和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有成立“妇禁会”等群众自治组织,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发动妇女参与禁赌、毒工作,并对有参与赌、毒人员进行帮教及转化工作;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把矛盾化解到最低限度。倾听和解决妇女反映的问题,争取其合法权益,来信来访处理率达98%以上。
4 、关心儿童,为儿童办实事。办好托幼园所,0-3岁儿童入托率达50%,3-6岁儿童入幼率达98%;规范托儿所管理工作,定期督促检查,积极开展保育员培训工作,要求70%以上的托儿所(含私办托)至少有1人领取保育员上岗证;抓好家庭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科学育儿知识宣传,以托儿所、幼儿园或社区为阵地每年举办家长学习班1期以上,家长受教育率达98%;组织“六一”节庆祝活动;关心孤、困、残疾儿的成长,及时有效地反映和解决当地儿童方面的问题。
三、评选要求:各镇(区)妇联、市属妇委会在总结的基础上,自下而上地开展评选工作,认真总结出在我市改革中我市各级妇女组织发挥作用,以及把妇联的各项工作落到基层,落到实处和创造性地开展特色工作的经验,通过树立先进典型,进一步加强妇联自身建设,提高适应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需要的能力,团结和带领全市妇女在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伟大实践中作出更大的贡献。
四、上报时间:各镇(区)及市属妇委会在2001年2月20日前把评选登记表(附后)一式二份上送顺德市妇联秘书科。
五、名额分配(见附表)
顺德市妇女联合会
二○○一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