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妇联:
开办妇女学校是新一轮“双学双比”活动的重点工作,根据省妇联粤妇函〔2000〕67号文件精神,我市将于今年“三八”节前对全市已建立的200多间妇女学校进行检查,并在此基础上,评选表彰先进妇女学校、对创办妇女学校有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以及妇女学校优秀学员,以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带动作用,形成创先比优的良好氛围,使大家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从而提高办校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妇女学校的方法及内容
(1)、检查方法:采取抽查和定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把各镇(区)所有妇女学校进行编号,每镇(区)各检查5间,抽查1间;
(2)、检查内容:包括组织机构、教学设施、教学计划、学员名册、课程设置、学习课时、使用教材、教学效果等。
二、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及个人
(一)先进妇女学校
1、评选范围
各村、居委会(街道办)、机关、战线、企事业单位已建立起的妇女学校。
2、名额分配25间
3、评选条件
(1)、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教学设施落实;
(2)、制订教学计划,保证一定的课时,累计组织2节课以上;
(3)、当年在册学员必须达本地、本单位妇女人数20%以上;
(4)、上课必须有教材,其中80%的学员有省妇联指定的三本课本(《我们身边的科学》、《营造一个幸福的家》、《学会保护自己》;
(5)、学以致用,效果明显。学员们通过学习,促进经济生产发展、家庭和睦、社会风气好转、计划生育措施的落实。
(二)创办妇女学校先进集体和个人
1、评选范围
(1)、各镇(区)妇联
(2)、凡热心妇女学校工作的各级党政或主管部门领导、妇联干部、妇女学校教师、社会热心人士等,男女不限。
2、名额分配
先进集体5个,先进个人20人。
3、评选条件:
(1)、先进集体:
① 、组建村级妇女学校90%以上;
② 、课程设置必须有法律、卫生保健、礼仪知识、家居美化绿化、家庭教育等综合内容;
③ 、做好全镇各村妇女学校教学规划,检查督促各校对学员学习造册登记和总结工作。
(2)、先进个人:
① 、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② 、热心创办妇女学校,有突出贡献;
③ 、认真教学,成效突出;
④ 、积极组织动员妇女参加学习,想方设法改善办学条件,效果明显。
(三)妇女学校优秀学员
1、评选范围
全市已建立的妇女学校所有已登记造册的女学员。
2、名额分配20名
3、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学习热情高,学习积极认真;
(3)学以致用,成效突出,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
四、评选办法和具体要求
1、请各镇(区)妇联认真做好推荐工作,推荐先进妇女学校1-3间、创办妇女学校先进个人和妇女学校优秀学员各1-3名,市妇联将从评选出的市先进集体和个人中各推荐3名参加省的评选表彰。
2、推荐材料和表格(附后)一式三份,于2001年1月15日前报送市妇联秘书科,事迹特别突出的请附送一份较全面的材料。
3、经审查确定后,市妇联将于2001年“三八”节予以表彰。
附: 1、先进妇女学校推荐表;
2、创办妇女学校先进个人推荐表;
3、妇女学校优秀学员推荐表;
4、创办妇女学校先进集体推荐表。
顺德市妇女联合会
二00一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