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招聘会解决员工就业出路
顺德区劳动、司法、工会等多部门进驻伦教鑫曜公司,协助解决企业欠薪问题,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商报记者报道
老板不辞而别,员工讨薪无着,各方高度重视(详细报道见本报昨日C1版)。这两天,顺德区劳动、司法、工会等多个部门继续进驻伦教鑫曜公司,协助解决企业欠薪问题,稳定员工情绪,处理劳资纠纷,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记者采访了解到,近日区劳动部门人员已经进入工厂,协助为员工发放6月份工资;同时定于7月3日和4日安排了50多家企业在伦教设摊进行两天的现场招聘,解决员工的就业出路。对于经济补偿金问题,区劳动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要通过劳动仲裁的程序,依法处理。
据公司的一位员工告诉记者,近日公司部分员工出来阻塞交通、哄抢厂内设备,公安机关已经对这些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相关处理。昨日,全体员工还收到《给鑫曜员工的一封信》,告知顺德各方面帮助公司员工处理欠薪问题所采用的有关措施,并且希望员工越是在这种时刻,越要相信政府,配合政府,用法律的手段,才能达到保障自身权益目的。
员工维权应通过法律途径
——区相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
记者:顺德伦教街道鑫曜科技有限公司的部分员工为了讨要工资,聚集于105国道,拉起横额,拦截过往车辆,导致道路堵塞,来往车辆无法通行,交通瘫痪几个小时,这种通过聚众堵塞国道反映诉求的做法合适吗?
答:这种做法是不对的。这是一种违法行为,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1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对于这种违法行为,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规定,非法拦截机动车,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聚众堵塞国道这种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刑法》第291条规定: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记者:如何看待部分员工以抵偿工资为由哄抢公司财物的行为?
答:这也是一种违法行为。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哄抢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如果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则构成犯罪。《刑法》第268条规定,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记者:那么,员工应当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讨回应得的工资呢?
答:要追讨工资,员工应当通过调解、申请劳动仲裁,凭生效的调解书、仲裁书,由法院强制执行。按照新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如果员工的生活因工资被拖欠受到影响的,可以要求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
在此,特别提醒各位员工,反映合理诉求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但是权利的实现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采取违法过激的方式反映诉求,不但不利于自己合法权利的实现,反而会使自己受到法律的制裁。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堵塞国道、哄抢财物都是不对的。同时,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以为参与人数多,就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任何人以任何的方式违反法律,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编辑 黄江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