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士伊万诺夫问:我是有中国血统的俄罗斯籍人士,我母亲是中国人,在顺德居住。我可以申请跟随母亲入籍落户顺德吗? 台湾籍的马先生问:我与一佛山籍的女子结婚,且在顺德开办了企业,可否能够入籍配偶家中申办户口? 答:根据有关规定,来我市定居并经批准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和外籍华人,以及经批准在我市定居的华侨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入户。具体的办理程序分别为: 一、申请人为外国人、无国籍人的,提供公安部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入籍证书》和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办理户口通知》;二、申请人为外籍华人的,提供公安部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复籍证书》和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办理户口通知书》;三、申请人为华侨的,提供省公安厅签发的《华侨回国定居证》;四、申请人为台湾居民的,提供省公安厅签发的《台湾同胞定居证》和《批准定居通知书》;以上类别的申请如属新立户的,提供《房产证》或其他房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属投靠亲属入家庭户的,提供亲属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证实双方关系的原始、权威凭据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关系证明。 警方提醒:经批准单程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定居,后因种种原因要求返回内地定居的,按以下程序分类别办理:(1)在国外居留期间取得外国国籍的,按外籍华人申请复籍的有关程序办理;(2)在国外定居取得居留权后,申请返回国内定居的,按华侨回国定居受理审批;(3)到台湾地区定居后,申请返回内地定居,按台湾居民回大陆定居受理审批;(4)对经批准单程前往香港、澳门地区定居,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被港澳方取消港澳居民身份,遣返回内地的,凭《办理户口通知》为其办理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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