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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约定如何办理?
网友罗小姐通过顺畅网咨询频道询问:我现在的住房是夫妻双方共有的,但我现在想做一个公证,证明该房产的产权归妻子所有,请问有无这方面的公证,并且在什么地方办理?
区公证处答复:罗小姐想办理的公证类型正式名称叫做财产约定,是在区公证处办理。两夫妻需带上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可在工作时间随时到公证处办理。如罗小姐还需要进一步咨询,可打公证处电话22835905询问。
邻居强占巷道,向谁投诉?
网友郭淑勤通过顺畅网咨询频道询问:我的邻居新建了自己的房子,但他强占了我家旁边的巷道,占用的面积差不多有20平方米,他根本就没有这部分地方的地契。我可以怎样告他?
区规划局法规科工作人员答复:市民兴建房屋前必须在规划部门报建,报建时其占用土地的面积和位置是要经过规划部门审批的,如果郭淑勤的邻居在报建材料中没有包括该巷道,那么占用就为非法。郭淑勤可以向所在镇街的规划办投诉,或拨打区建设局总机22836328查询相关科室电话后进行投诉。 (商报记者 杨斯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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