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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2008年中消协确定的消费年主题为“消费与责任”,其含义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企业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承担起《消法》规定的经营者十项义务和有关社会责任,在创造企业利润的同时,要切实维护好消费者利益。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顺德区消委会和区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将围绕这个主题开展各项工作,为辖区营造和谐的消费氛围。(李晓婷李燕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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