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佛山市顺德区乐从兴农水产品专业合作社在顺德区工商局领取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这是顺德区第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成立,并取得法人资格。 一般情况下,农民从播种、耕耘到收获、经营都是分散进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服务把原本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把生产同类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的相关环节链接起来,把千家万户的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市场对接起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于2007年7月1日开始施行,这部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颁布的第一部规范合作社发展的法律。过去由于没有法律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资格始终不明确,贷款难、签合同难等问题非常突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后,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独立的一类市场主体,可以和其他公司企业一样到工商部门办理法人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依法开展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都受法律保护。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赋予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权。乐从的农民提出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申请后,区局指定专人详细研究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从名称预先核准到章程的起草、组织机构的设置等各个环节对他们进行指导,帮助修订完善登记资料。乐从这家水产品专业合作社共筹措资金5500多万元,召集成员358人,其中农民占成员总数的80%以上。300多个成员的出资有多有少,出资最多的近1500万元,出资最少的农民只出资十块钱。该合作社主要从事水产品的养殖、收购、加工、运输、贮藏、销售,同时提供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技术、信息服务。 (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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