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晚,容桂分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对位于南区的一间工厂进行了现场检查。 该处是一间生产抽油烟机及燃气炉具的工厂,当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该厂员工正在将产品装上货车,准备运走。经过检查,该批产品及外包装上均标有“好太太系列”字样,其中“好太太”三个字被加大使用,而该厂本身所注册的商标则被标在不起眼的角落处。作为一间生产厂家,自己的品牌不显著标识出来,却把产品的所谓系列名称“好太太”作为主要标识,岂不是本末倒置? 事实上,“太太”原来是已经是商标局批准注册的商标,在小家电类的商品中享有颇高的知名度。该厂将“好太太”作为主要标识的用意不言而喻。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谢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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