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杏坛工商分局加大力度查处企业网络虚假宣传行为。近日,执法人员发现辖区内某塑料五金木器厂在某网站上发布含有“本厂注册商标‘健宝’牌产品……”等文字内容的商业广告。 经初步调查,“健宝”商标是上海市某贸易有限公司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商标,并非如该塑料五金木器厂所宣称的那样为该厂注册商标,其行为涉嫌商标侵权。随即,执法人员对该塑料五金木器厂展开进一步检查,发现该厂正在生产外包装上印有“健宝”等字样的麻将桌和餐桌,并在该厂的电脑中发现并提取了其在某网站上发布的网络广告页面资料。该塑料五金木器厂负责人承认发布了上述网络广告,但却极力否认有商标侵权和网络虚假宣传行为,并坚持称自己是合法使用“健宝”牌商标的。 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发现,原来该厂已取得合法使用许可的“JIANBAO+图形”商标早在1995年就已经注册,当事人认为“JIANBAO”拼读成汉语文字即为“健宝”,便想当然可以在该厂生产的商品上使用“健宝”商标,并有权在网站上发布相关商业广告。 对此,办案人员依据《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了细致、耐心的解释和教育。当事人进一步清楚地认识到,幸好自己的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及时发现并制止,否则日后一旦被“健宝”商标注册人发现并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被索赔的话,将带来更大的损失。最后,当事人心悦诚服地接受了处罚,并表示以后一定要吸取教训,认真学习有关法律知识,避免再犯类似错误,这样才有利于自己的厂做大做强。(叶义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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