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某镇一家塑料加工企业,其业务是废旧塑料翻新。企业新请了一名李姓员工,负责将废旧塑料放进碎料机里碾碎。在其上岗前,企业已经要求该名李姓员工在工作时一定要用塑料棒将塑料送进碎料机,不能用手送料。由于该企业按件计工资,该员工为了多赚钱,没有按规定用塑料棒将塑料送进碎料机,而是直接用手将废料送进碎料机。结果,该员工在工作时一不留心,右臂衣服被碎料机拖进机器里,右前臂被全部压碎,造成四级伤残。由于企业没有为该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出事后,双方为赔偿金额的事闹了起来,而且闹得很僵,直至经劳动部门调解,该员工仍不满意,甚至还说不要钱了,要找人向老板要一只手作补偿。
事件结果:最终,该企业老板不得不向该名员工支付了超额的赔偿,当地劳动部门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该企业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点评:这是常见的由于企业没有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员工出现工伤事故后而产生的纠纷案。日常生活中,员工出现工伤事故后,企业主为处理这类纠纷,往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影响了自己的正常业务,最终还要多花钱来了结。一宗工伤事故的赔偿,动辄10多万,这些钱,足够一家250人的企业为所有员工参加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