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顺德区交通局向全区道路客运企业印发《关于加强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规定》。据了解,该《规定》是经过充分酝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区道路客运行业实际制定的,它将我区道路客运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与企业名誉、资质等级评定、公交行业招投标等挂钩,规定发生事故次数或伤亡人数达到一定标准,就要取消参与评奖或经营服务资格。其目的是督促道路客运企业和经营者严抓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服务资格证管理,最大限度地遏制我区营运客车安全事故的发生。此前,区交通局已反复征询有关各方的意见,多次对《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 又讯区政府已同意拨付专款,用于《佛山市顺德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编制工作。该《规范》编制工作已于今年初启动,由区交通局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区安监局给予政策指导,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承担具体研究和编辑工作。 (黎鸣吴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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