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记者王晓琦报道 昨天,记者从市经贸局了解到,佛山市政府计划在市经贸局设立节能监察机构,主要职能是制定全市节能监察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其监察范围包括市、区重点用能单位、商业和社会能耗状况。此外,还受理全市能源利用违法、违规案件的举报、投诉,仲裁和处罚等。市经贸局负责人表示,目前正在等待市政府审批过程之中。 按照规划,佛山市“十一五”期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要比“十五”期末下降20%。目前节能减排工作的形势严峻,不少企业节能降耗的主体意识未明确,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对节能降耗的监管较薄弱,节能监察机构、节能监察手段和能力、监察队伍及节能技术服务建设严重滞后,这些都未能适应当前节能降耗形势的迫切需要。另外,根据国务院《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广东省经贸委已经成立了广东省节能监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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