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记者叶伟凌通讯员王小玲报道 佛山市中心城区将全面禁止横幅广告,在全区推广电子屏幕广告,这是记者从昨天上午,禅城区执法局对祖庙路电子显示屏进行检查时了解到的。 祖庙路目前设置了首批共12个门楣电子显示屏,这是禅城在全区推广电子屏幕广告的试点。据介绍,非法张挂横幅广告影响市容,存在安全隐患。设置电子显示屏代替传统的横幅广告,将集美化环境、节约资源、承载大量信息等优点于一身,为商家提供现代化的户外广告发布渠道的同时,提升了城市的档次和品位,这也是国内发达城市的典型做法。 按照相关规定,从2007年11月1日起,禅城区内所有的户外悬挂横幅不予审批,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建筑物、道路等地方擅自张挂、张贴横幅、标语的,都属于违法行为,最高可被罚款500元。同时所有申请户外悬挂的横幅、设置充气拱门、气球等不予审批。截至发稿时,禅城区共清除各类横幅2500余条,目前横幅在中心城区基本绝迹。 今后一段时间,禅城将在东方广场、沃尔玛购物广场、火车站等9个地方设置第一批大型电子显示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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