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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订立劳动合同的技巧

来源: 珠江商报 时间: 2007-12-10 14:23:41
  广东中信致诚律师事务所律师沈庆《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逾期不订立劳动合同的要支付二倍工资,超过一年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成为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问题。
  因应新法,企业要掌握订立劳动合同的技巧:合理掌握时间合理决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允许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是用工时就签合同还是迟些签,各有利弊。迟签合同的好处是主动,但因此导致劳动报酬、工作条件等约定不明,若引发争议可能适用集体合同或实行同工同酬,打乱企业的用人安排。合同期限的长短选择要根据企业的用人需要和员工的个人情况等综合考虑,同时还要考虑“二次续订”的问题,合同期限签得太短,容易浪费续订次数。此外,企业一次性大批招工时,最好将劳动合同期限错开签订,以免因为合同同时到期陷于被动。
  据实情制定条款切勿照搬人家很多企业直接套用劳动部门的合同范本,或者照搬其他企业的合同格式,有的干脆从网上下载范本照签,这样的合同难以适应企业实际管理的需要,甚至会出现与企业管理冲突的情况。劳动合同的条款设计一定要符合客观情况和体现签订者意图。合同条款的表述应当清晰明确,避免歧义、含糊。劳动合同条款过于简陋、词不达意是实践中常见的事情,在出现劳动争议时因劳动合同约定不明往往导致不利后果。
  合同条款应当具有可操作性,对录用条件、不能胜任工作的认定、客观情况重大变化的情形、严重失职和重大损失的认定等的约定,必须具有可操作的标准,否则等于没有约定。劳动合同要充分预见日后可能发生的变化,尤其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能存续十年、二十年甚至更长,在这么长的时间内合同双方的情况都会有很大变化,情景变迁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如何适应,劳动合同应当要解决这个问题。
  正确处理劳动合同与规章制度的关系劳动合同应当与规章制度配套。首先是避免两者冲突、不一致,劳动合同与规章制度不符的,在仲裁或者诉讼时由劳动者选择适用哪一个;其次是两者之间灵活互补,以劳动纪律为例,一般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劳动纪律,个别重大纪律则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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