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义兴 据报载,从1日开始,200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全面启动,但记者随机采访部分股民发现,由于操作比较繁琐,同时股民普遍有各种顾虑,打算申报的人不多。 对此,虽然几乎是每个股民都知道目前暂不征收股票转让所得个税的规定,然或许众多的股民也同样能预计,征收股票转让所得个税也只是迟早的事,而难于预期的只是何时征收、以如何比率征收的问题。所以就此而言,目前申报人不多现象,在某种意义上似乎可以说,不但是一种股民心理反映,而且与现有制度安排缺乏相应的公开与可预期性还有着很大的联系,而如此的结果对股市发展,以及投资行为与心理的也会产生相应的负面影响。 就此从制度导向上看,现代社会的任何制度设计与安排,当然也包括个人所得税的制度,其所应有的制度指向其实不仅仅只是要征多少税的具体数字问题,而一种好的制度设计与安排,同时还应对相关责任人具备观念上的积极指引和导向的影响。对此就以股票转让所得的个税来说,只有当这个制度的安排让众多股民觉得是公平的,其内心才会产生相应的“应该的”心理,可以说这应当是任何一种社会制度设计,包括个税制度所应追求的理想境界,也是制度本身所不可或缺的要素。然以目前情况看,由于股票转让所得的个税征收制度,不仅在推出的时间上难以预期,并且可能在当初设计时因为缺乏必要的公开与参与要素,所以才产生了现有股民打算申报人不多的局面。而这,不能不让人觉得与制度本身所存在缺陷有着某种程度上的因果关系。 还有以市场预期效应角度,可以说不论以投资与风险、以及制度安排与投资行为选择关系讲,只有当制度本身具备了公开和认同的市场特征,投资者才能对自身的投资行为作出相应的预期与选择。可与此相反,如果制度缺乏这样的公开要素,投资者就会因为对市场预期的困难,而采取游移不定或短期、甚至于不得不投机的行为选择。就此可见,没有公开与确定性的制度安排为前提,结果不但投资行为不利,同时也可能会由此波及市场本身的发展与稳定。 因此显而易见,如果股市制度不具有现代社会制度的公开与可预期性特征,其结果不但对制度落实不利,而且对股市也会产生本不该有的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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