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俊初 日前,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了我国经营规模超百亿的企业名单,其中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和宝钢集团名列前三位,并表示此举是为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开发投入、做大做强(据《新京报》)。 两石油巨头领跑,遥遥在先全无敌,因为它们一脱胎便是巨无霸,一进场便排最前面。我们还知道,两巨头回眸一望尚可看见的“小兄弟”们,大多与它们如出一辙,行政方式捏合,国有资产孕育,生来就为了做电、煤、钢铁、汽车、通讯、交通、银行这些国民经济命脉上的龙头。所以,这些国有或国资控股企业,无论跑进国人目光中的国内500强,还是跑进美国《财富》视野里的世界500强,看得见的手打造的因素远多于看不见的手锤炼的因素。 动用国家行政力量、经济资源,为大而生或生来就大,跑得轻松或轻松地跑,巨头、龙头们的得天独厚似乎与国民经济市场化运动方向自相矛盾,它们也因此背负垄断、尤其是行政垄断的“骂名”。不过,早已挥别了纯粹自由竞争的现代市场经济告诉我们,并非任何垄断都是洪水猛兽,哪怕处在争议漩涡中的行政垄断,从资源优化配置需要、规模经济效益、范围经济效益、经济全球化下的国际竞争等角度考虑,从一些必要的追求超经济意义的社会公共价值的立场上着想,都不能一棍子打死垄断,更何况我国体制转轨需渐进、大也不等于垄断。 所以,经十余年酝酿、刚刚尘埃落定的我国《反垄断法》第七条规定:“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并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依法实施监管和调控,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技术进步。”具体到前述油、电、煤等生来就大的企业,专家解释说:“反的并不是大企业,更不是反对规模经济,而是反对大企业滥用其市场支配力,从事排除竞争、限制竞争进而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看国有巨头、龙头们,大非但不是问题,甚至可说远不够大,真正的问题在于大而不强。对此,有一组数据能够充分说明:中国企业500强的营业收入、利润规模、资产规模,仅为世界企业500强的9.3%、6.7%、7.1%,而人均营业收入和人均利润额分别只相当于世界企业500强的20.5%和16.7%。为什么会如此呢?关键恐怕还在于,大虽可以生成,强则只能长成———如果愿意,我们生得出世界最大,但生不出世界最强。 企业之强的长成,国有的、垄断型的企业与民营的、竞争型企业之最大不同,在于后者完全取决于牵没牵好市场的手,而前者需要行之有效的监管,不仅是依法约束其滥用优势的行为,还包括健全督促其积极进取的激励机制,如在培植核心竞争力的技术开发、进步上多投入,而不是让员工工资匪夷所思地数倍于社会平均水平。说易做难,这考验发改委、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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