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勇海北京首都机场日前推出14条承诺,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将在今年年底前,逐步实现机场内零售商品及餐食饮品与市内同档次店面同质、同价。机场将有10大类1700种商品价格下调,其中最大调价幅度达30%。(据《北京晨报》)一碗面条45元,一份盒饭要50元,一杯咖啡58元,一个普通自助餐79元……凡在国内很多机场用过餐的乘客感觉只有一个字:贵!如此“天价”,是否反映了其真实价值,我想谁都不屑回答。因此,当首都机场雷打不动的“天价餐饮”价格终于可能要下调时,许多网友纷纷叫好。但在笔者看来,机场自身的承诺,并不能使“天价”餐饮“着陆”。承诺只是一种道德自律,而非他律。据报道,两年前也有机场曾经承诺物价同市区同价,但为何依然卖出“天价”呢? 机场消费价格远高于市价,甚至是市价十几倍,已存在多年,无论是普通乘客还是众多新闻媒体,都曾对其离奇的高价、离谱的暴利进行过曝光和批评。可连续多年,机场方何为都能对舆论呼吁和政府监管压力置之不理? 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机场餐饮商品价格昂贵,一度长期无人动真格地过问或整改,成了经济“特区”,只能寄希望于商家道德自律,或机场管理方进行价格平抑。可是,机场与商家是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关系,双方的利益是“捆绑”在一起的,商家营业额的波动会直接影响到机场的盈利,机场在高喊降价时不得不考虑商家和自己的利益。因为只有商家赚钱了,机场才有钱可赚,这实际上是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 另一个最根本原因是,机场餐饮行业仍处于卖方市场,机场具有经营垄断性和价格垄断性,乘客的选择有限,本身又远离市区,别无分店,独此一家,在市场供应垄断的情况下,即使无论机场怎样降低店铺租金,商家都不会降低餐饮价格,消费者只能被迫接受,在机场“天价”吃喝,几乎成为了一种对乘客的“勒索性消费”。再说,如果机场管理方依然利用其垄断地位,维持经营场地的超高租金,同时又承诺要让经营商家把价格降下来,将“迫降”“天价”的经营风险全部转嫁给商家,如果这种风险超出商家的承受能力,则商家只有或撤摊,或挖空心思在份量、质量上做手脚弥补,实际却不改高价之实。 因此,笔者认为,承诺并不一定能使机场“天价餐饮”“着陆”,要达此目的,一方面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实行行政干预,把价格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绝不能指望机场和商家承诺之类的道德自律。另一方面,政府有关部门还要破除机场既是管理者又是经营者的双重身份,杜绝“裁判员”和“运动员”合二为一,赋予一个“利益超脱”的机构来负责机场等公共场所中商业网点的招投标和经营管理。同时,打破垄断经营,引入竞争机制,招标时引入多个商家,增加竞争力,如果商家出价太高,就取消其招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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