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署日前发布2008年1号公告,例行公告了200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问题的处理结果。此次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查出的22起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后,已批捕、起诉和判刑14人,受党纪政纪处理24人。(1月31日《新京报》) 每年的审计风暴都能刮出很多问题,公众在惊叹中央部门违规面之广、违规资金额度之高的同时,对审计出来的问题的处理结果更为关注。显然,只审计不处理就等于没有审计,或者说,处理结果不理想就有可能导致更多违规。 但令人遗憾的是,每年例行公布的处理结果,只是一堆数字而已,只见数字不见人。公众相信这些数字没有搀假,但公众更愿意看到一个个活生生的人。这是公众作为央企“股东”的权利,而数字并不能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既然这38名央企负责人已有违规事实,就应该把其姓甚名谁、所在单位、所担任职务以及违规过程全部公开,一方面来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也便于公众行使监督权,另一方面也可通过活生生的案例起到“杀一儆百” 的效果。然而,只见数字不见人的结果表明,公众的权利被束之高阁。 很显然,只见数字不见人的公开处理方式,等于是送给那些违法违纪者一块遮羞布,正好把那些见不得人的事给遮捂住了。但是,从长远来说,这种做法不符合国家和公众的利益,从短期来说,也不利于对违规情况的查处。按理说,违规者在受到党纪政纪、刑事处罚的同时,还应该受到名誉的处罚。 (张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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