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公司呼吁司机乘客共同监督配合禁带危险品的乘车规定
佛山日报讯 记者林成宝、曾永雄报道:昆明公交受人为破坏一天连发两起爆炸事件,此事引起我市公交部门的极度关注!公交部门呼吁,为了公众安全利益,乘客须禁携带危及行车或他人安全的物品上车,并且相互间要做好监督。
据了解,为了防止乘客携带危险物品上车,市交通局于2005年9月10日出台了“佛山市公共汽车乘车规定”,其中第九条明确规定: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易碎、有毒、有放射性、腐蚀性、刺激性气味以及其它可能危及行车安全或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物品乘车。但现实中,这一点能否得到落实呢?
“一般情况下,我们如果发现乘客携带很多行李,都会要求打开看看里面装的是什么。但人多时也会顾不上。”127路公交车的陈司机告诉记者。但他表示,其实司机只有提醒乘客不能携带危险物品上车,而没有权利查看乘客携带的包。实际上,当司机询问乘客所带的行李是什么时,经常会遭到乘客的冷眼相待甚至反驳。
市公交公司办公室周主任昨日在采访中表示,为了防范因乘客携带危险物品引起爆炸事件,该公司明确要求司机观察和留意可疑乘客所携带的物品,比如留意乘客表情是否有异样,如发现异常,就要加以询问。而且可报警寻求帮助。
“但因为司机没有权利随时打开乘客的行李进行检查,因此不可能从源头上去杜绝危险物品被带上车。”周主任说,在公交车目前还没有安装安检系统的情况下,“还需乘客一起努力去做好这个工作。”
对此,市交通局安全科有一个最新的想法。“其实最好的办法就是利用公车的报站器或是乘务员进行传播,只要在报站器报完该站点后,再多加几句话来提醒乘客不要携带危险物品上车,并说明危险物品包含哪些,这样来呼吁其它乘客都来监督,可能会收到很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