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让孩子体会生活艰难 妇联:家长触犯《未成年人保护法》
佛山日报讯 记者邹妙玲报道:孩子只因为“不听话”就被母亲罚当街乞讨?昨日中午,一个小男孩在南海虫雷岗公园南门带着一个定时闹钟当众乞讨,路人探听原委得知他是被母亲赶出来的,要乞讨够一个小时才能回家。
昨日上午11时半,吴先生经过虫雷岗公园南门时发现一个小男孩蹲在一棵树下,面前用黄色粉笔写着稚嫩的几个字,“好心的叔叔阿姨们给点钱买饭吃”,奇怪的是他身边还放着一个定时闹钟。吴先生给了他一元钱并好奇打听原委,小男孩说他叫小东(化名),今年8岁,是才晖小学学生,因为不听话,被妈妈赶出来乞讨,要讨够一小时。
随后记者跟随小东回到他在虫雷岗公园对面的家里了解情况。小东和父母住在南约大道里的简陋出租屋。小东的妈妈告诉记者,他们是韶关人,小东很顽皮一直让她很头痛,今天她听到小东骂他60多岁的奶奶,就教训了他几句,但小东顶嘴说,“我就是改不了,要不你杀了我!”她听此非常生气,“辛苦把他养大,他却一点不懂事,我要他到外面乞讨,体会生活的艰难。”因此,她要求小东到虫雷岗公园乞讨1个小时,从12时开始一直要到1时后才可以回家。小东在烈日下乞讨了1个多小时,讨到了10多元钱。
对于小东妈妈此举,市妇联妇女儿童维权中心的员工表示,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父母和监护人有维护孩子的正当权益和尊严的义务,这位母亲教育孩子的方式过于简单和粗暴,伤害了孩子的心灵,而且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侵害了孩子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若情节严重可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