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乘客沟通不足导致纠纷
商报记者 吕红红
通讯员 梁志东 报道
打的超过8公里需付50%回空费,由于出租车司机没有向乘客详细解释收费情况,引起双方纠纷,在消委介入下才得以解决。
日前,三名来自东莞的乘客从大良客运站下车后,转乘出租车前往均安。大约二十分钟后,司机把乘客送到目的地,告诉乘客需付车资87元。3名乘客觉得计费器显示里程仅有24公里,按2公里内起表6元,2公里后每公里2.4元的算法,车资应为60元左右,于是他们怀疑出租车司机在计费器里做手脚,遂与司机发生争执。其后司机拨打了110报警。
民警接报到现场获悉情况后,将纠纷转交给均安消委分会处理。消委分会的工作人员了解得知,出租车在超出8公里后计费器自动在每公里2.4元的基础上加收50%回空费,即8公里后每公里收费是3.6元,而事前司机并没有向乘客解释清楚。工作人员向乘客详细解释了出租车的收费情况,3名乘客向司机付了车资85元,纠纷成功解决。
均安消委分会提醒乘客,乘坐出租车除了注意出租车辆和司机有无营运资格外,还应在坐车前详细询问司机到目的地的大概路程和车资费用,并详细阅读出租车内标示的收费标准,如发现收费不合理时,要记下出租车的车牌号码或出租司机工号牌,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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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出租汽车收费有关规定
根据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规定,从2005年10月15日起,顺德区出租汽车的收费情况是:起步价由原来2公里5元调整为6元;维持原2公里后每公里运价2.4元,超出8公里后在原每公里2.4元基础上加收50%回空费,候车费每小时20元,夜间22:00时至次日6:00时每公里加收10%。另外,从2006年4月5日起,对起步2公里以上的乘客一次性向乘客收取1元燃油附加费。
编辑 黄江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