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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签合同后过户、假赠予真买卖将得不偿失
商报记者 吕红红 报道
二手房交易强征个税、5年以下二手房交易全额征收营业税,一系列的二手房交易政策出台后,一些交易者为避税使出了各种“妙招”,如私签合同后过户、假赠予真买卖等。有业内人士表示,从更好维护自身权益出发,买家还是慎用为妙。 明大物业的林先生向记者举了一个例子。“有关部门要求二手房交易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差额征20%个人所得税,不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全额2%征个人所得税。实际交易中,如果原价与卖出价差额相差较大的,按差额法缴个人所得税就不划算了,到税务部门办理时,不如不提供原购房发票,选择以全额法缴。”比如一所房屋,原购房价为30万元,如今卖出价为35万元,按差额法缴税为(35-30)×20%=1万元;而按全额法缴税为35万×2%=7000元。 如果说林先生的方法是合理减税,并无不良后果。一些五花八门的避税妙招可就得小心看待了。比如考虑用赠予而非买卖的方式操作二手房交易,由于没有发生交易行为,因此营业税可以避开不交,买方只需缴纳4%的契税。但据专家表示,赠予卖房存在相当大的法律风险,出现问题时买房人往往要吃“哑巴亏”。此外,买家还要承担赠予人撤销赠予和不履行赠予义务的风险,而且如果私下交易被拆穿,双方都要负法律责任,补缴税款与罚款,这对双方来说都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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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黄江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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