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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6北滘缤纷购物嘉年华的方案
为振兴本地商贸经济,刺激市场消费,推动第三产业发展,经研究,在新春期间,举办“2006北滘缤纷购物嘉年华”活动。活动由镇政府牵头,发动镇内部分第三产业的商家共同参与,通过举行消费大抽奖、评选“优质服务商户”、“微笑服务大使”等一系列活动,刺激群众消费,促使商家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及服务质量,让全镇居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新年。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概述 1.活动主题: 2006北滘缤纷购物嘉年华 2. 活动方式: (1)启动仪式暨万胜易购商场开业剪彩庆典活动,启动仪式地点定在柏丽购物中心门前广场。 (2)连环奖上奖,各加盟商家节日促销抽奖活动和镇政府组织消费大抽奖活动相结合。 (3)评选“优质服务商户”活动。 (4)评选“微笑服务大使”活动。 (5)春节相关庆祝活动: ①烟花汇演。 ②新春龙狮大汇演暨中山公园启用仪式。 ③迎春棋类大赛。 ④篮球赛。 ⑤迎春花市。 (6)元宵活动。 (7)抽奖及嘉年华晚会。 3. 活动时间:2006年1月20日至2月28日(农历二月初一)。 4.活动宗旨、目标及准则: (1)活动宗旨:展示北滘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新面貌,人民生活的新变化。通过本次活动,带动第三产业,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同时利用节假日期间促进本地居民和吸引周边市民前来北滘休闲消费,丰富居民文化生活,增添节日气氛。 (2)活动目标: 轰动――在镇内及周边地区产生轰动效应; 创新——在全镇商贸经济中开创思想、工作、活动先河。 热烈――活动内容丰富和新颖,参加单位和市民踊跃、热烈、热情高涨; 实效――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市民和商家互动、共赢。 (3)活动准则:政府组织,企业自愿参与。 5.主办单位:北滘镇人民政府; 6.策划执行单位:中望—滚石庆典策划有限公司; 7.参与单位:镇内各规模商场、酒店宾馆、餐饮名店、手机大卖场、购物广场、服装专卖店,共13家。具体名单为:(商场)天天、新锦华、百惠、国泰、万胜、新喜源;(餐饮酒店)高升、君兰轩、美的海岸花园会所(绿陶居);(手机卖场)日日信电讯(中域电讯连锁店);三禾通讯;(购物广场)柏丽购物中心;(服装专卖店)嘉意休闲服专卖店。 在活动举办期间,镇内有一定规模的商场、酒店、饮食店、专卖店经过组委会同意,可随时加盟本次嘉年华活动。 二、组织机构:成立嘉年华活动组委会和组委会办公室。 三、活动期间内容安排 (1)启动仪式: 时间:1月20日上午9:00迎宾,9:30—10:30举行嘉年华活动启动仪式。 地点:柏丽购物中心门前广场。 主要内容: A、嘉年华活动的推介; B、加盟商家介绍及授牌仪式; C、启动仪式后举行万胜易购商场庆典。
(2)1月28日晚烟花汇演、2月2日新春龙狮大汇演、春节期间迎春花市、迎春棋类大赛及篮球赛等春节庆祝活动。 (3)1月20日—2月28日 A、连环抽奖:各大加盟商家开展各种促销、抽奖系列活动。 B、“优质服务商户”、“微笑服务大使”投票评选(指定商户现场投票及组委会评审产生) (4)2月12日(正月十五)元宵节相关活动 (5)抽奖及嘉年华晚会: 时间:2月28日晚上7:30—9:30 地点:文化广场 主要内容: A、嘉年华活动的总结和表彰; B、活动奖项的公布及现场抽奖; C、文艺晚会表演 承办单位:镇经济发展办、中望广告公司。 四、抽奖方式 1. 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举行购物连环抽奖活动,奖金奖品总值达100万元,由政府和商家共同出资进行多重连环抽奖。 奖项一:商家新春欢乐奖,即由参与商家设置一重以上的抽奖,奖金奖品价值达60万元。其中第一重抽奖设置小金额或小礼品作为奖品,即抽即奖,原则上尽量让抽奖的顾客都有中奖机会。 第二重抽奖设置较有吸引力的商品分设一、二、三等奖,并统一在2006年2月28日上午九点正于镇文化广场举行本次第二重促销抽奖活动。 奖项二:2006缤纷购物嘉年华奖,由镇政府出资,设总值超人民币38万元的奖品,共设奖额255名。具体奖项如下: 特等奖1名,奖飞度小轿车一辆,价值12万元; 一等奖8名,各奖价值1.3万元欧洲旅游名额一份; 二等奖18名,各奖价值3800元泰国旅游名额一份; 三等奖228名,各奖人民币500元消费礼券。 以上获奖者将按规定缴交个人所得税,其缴税金额由获奖者自付。
“2006北滘缤纷购物嘉年华”抽奖活动说明
一、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举行购物连环抽奖活动,奖金奖品总值达100万元,由政府和商家共同出资进行多重连环抽奖。 奖项一:商家新春欢乐奖,即由参与商家设置一重以上的抽奖,奖金奖品价值达60万元。其中第一重抽奖可设置小金额或小礼品作为奖品,即抽即奖,原则上尽量让抽奖的顾客都有中奖机会。 第二重抽奖设置较有吸引力的商品分设一、二、三等奖,并统一在2006年2月28日上午九点正于镇文化广场举行本次第二重促销抽奖活动。 奖项二:2006缤纷购物嘉年华奖,即由镇政府出资,设总值超人民币38万元的奖品,共设奖额255名。具体奖项如下: 特等奖1名,奖飞度小轿车一辆,价值12万元; 一等奖8名,各奖价值1.3万元欧洲旅游名额一份; 二等奖18名,各奖价值3800元泰国旅游名额一份; 三等奖228名,各奖人民币500元消费礼券。 以上获奖者将按规定缴交个人所得税,其缴税金额由获奖者自付,其中特等奖飞度小轿车的上牌费用及有关购置税等由获奖者缴付。 二、抽奖券使用说明: 1、请在抽奖券上正确填写姓名、联系电话等个人资料。 2、本次活动有不同行业的加盟单位分布在北滘镇面不同地点(具体名单参见相关资料),消费者在这些单位消费满100元之后,可以领取一张抽奖券,填妥个人资料后,正副券个人资料应一致,再将正券撕下投入加盟单位所设的投票箱,并将副券妥善保留作中奖后兑奖凭证之用。有关抽奖的事宜详见大会组委会的公告。 3、在抽奖券(包括正、副券)如有字迹无法辨认、残缺、破损脏乱,无加盟商户盖章等情形的,抽奖券则视为废票。 4、抽奖券复印无效。 5、抽奖券投票截止时间为2006年2月27日(农历正月三十)。 6、本次抽奖活动的解释权归大会组委会。
2006北滘缤纷购物嘉年华活动加盟商家须知
为了刺激更多的北滘人进行节前以及春节期间的消费,促进镇内第三产业的发展,实现商家和消费者共赢的双喜局面。由镇府牵头,发动镇内知名第三产业(如零售业、餐饮业)在2006年1月20日至2月28日(农历二月初一)举行2006北滘缤纷购物嘉年华活动,现将各有关加盟活动须知告知如下,希配合政府把本次活动做好。 1、凡从2006年1月20日至2月27日(农历正月三十)内消费满100元的顾客,由商家向顾客派发由组委会统一印制的抽奖券一张,满200元两张,如此类推。 2、组委会将统一制作嘉年华活动抽奖券,并按一定份额安排给加盟商家。如在活动过程中如商家的抽奖券全部发出,需要追加抽奖券的,商家需支付抽奖券的制作成本费,每张0.5元。 3、商家必须在每张抽奖券发放给顾客之前在奖券虚线上加盖骑逢章,没有加盟商家印章的奖券将作废票处理,不能参加抽奖。 4、在活动过程中,加盟商家必须按照抽奖规则无条件派发抽奖券,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发放。如有违反抽奖券发放规则的将取消其参与资格。 5、抽奖券不得随意发放,如有作弊情况出现,一经发现将马上取消商家参加此次活动的资格,该商家所发放的抽奖券也随之作废。 6、消费者购物满100元除了可参加由镇政府举办的2006缤纷购物嘉年华大抽奖外,还可参加由商家举办的新春欢乐奖。商家新春欢乐奖必须设置一重以上的抽奖,其中第一重抽奖可设置小金额或小礼品作为奖品,即抽即奖,原则上尽量让抽奖的顾客都有中奖机会。第二重抽奖设置较有吸引力的商品分设一、二、三等奖,并统一在2006年2月28日上午九点正于镇文化广场举行本次第二重促销抽奖活动。第二重抽奖奖券必须统一采用镇政府发放的嘉年华活动抽奖券。 7、2月28日早上进行的商家新春欢乐奖第二重抽奖获奖名单必须现场填表登记记录,并即时复印获奖奖券并加盖公章予以确认,作为核对获奖者抽奖券的依据。抽出的获奖奖券再次投放于抽奖箱中参与镇政府举办的缤纷购物嘉年华大抽奖。 8、2006缤纷购物嘉年华大抽奖活动的中奖名单统一在3月1日公布,其中商家新春欢乐奖的中奖名单在各自的营业场所内公布,嘉年华大奖则在镇电视台和珠江商报上公布。当消费者既是商家新春欢乐奖同时也是嘉年华奖的中奖者,则须先行到该商家兑付获奖奖品,之后再到镇企业服务中心兑付嘉年华奖,商家兑奖期为2月28日至3月3日。商家在兑付中奖者的获奖奖品时,不能收取获奖者的奖券,只需在其背面注明“已兑本公司新春欢乐奖”字样并加盖公司印盖。“已兑本公司新春欢乐奖”的奖券可同时作为晚会中奖奖品的兑奖之用。 9、活动期间将会举行“优质服务商户”和“微笑服务大使”评选活动。请各加盟商家于1月18日前向嘉年华活动组委会提供不超过5名候选员工并提供员工的4R规格彩色相片。 10、各加盟商家必须配合活动执行方——中望广告公司在店铺放置抽奖箱和有关宣传物的摆放及布置,并维护好所布置的物品。 11、抽奖箱投票截止时间统一为2月27日商家正常营业结束时间。2006年2月27日晚从加盟商家停止营业止即停止发放抽奖券,届时组委会将安排工作人员到场封箱。 12、加盟商家不能无故中途退出活动。
2006北滘缤纷购物嘉年华组委会
本次抽奖活动的解释权归大会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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