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啤酒要标防止爆瓶
来源:美食导报 2006-09-29 12:31:57

        从10月1日起,部分酒类的外包装上也要出现类似烟盒上“有害健康”的提示语了。记者近日获悉,国家质检总局于去年发布的《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将代替原《饮料酒标签标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饮料酒是指酒精度大于0.5%的酒精饮料,包括啤酒、葡萄酒、果酒、白酒等。通则明确规定,饮料酒标签上必须标示酒名称、配料清单、酒精度、净含量、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警示语、生产许可证等相关产品内容。对于用玻璃瓶包装的啤酒,要求标示类似于“切勿撞击,防止爆瓶”等相关警示语。据悉,10月1日起,如果玻璃啤酒瓶标签上没有“切勿撞击,防止爆瓶”的字样,生产企业就将被判“犯规”。

 

  另外,通则还推荐相关企业在酒瓶标签上采用标示饮酒危害的劝说语,比如“过度饮酒,有害健康”、“孕妇和儿童不宜饮酒”等。这是国内首次以国标形式推荐要求酒业在外包装上打出劝说语。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尽管目前国家标准中对企业提出“饮酒劝说”的要求处于非强制阶段,但仍有助于增强企业的责任意识,强化产品的人性化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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