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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记者汪艳华报道 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将在2008年1月1日起实施,为了让企业全面深刻了解这部新的《劳动合同法》,在日常管理中正确运用,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近日,陈村镇司法所联同陈村商会、陈村压力机械商会,邀请广东海迪森律师事务所的法律专家,为镇内的100多家会员企业普及新法知识。 据了解,新的《劳动合同法》在旧的《劳动法》确立的劳动合同制度框架基础上,不仅对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经济性裁员、经济性补偿等内容作了细化规范和补充,也对用人单位民主管理、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等内容做出了新的法律规定,既加大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也增加了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内容。而这一点也成了不少企业主关心的焦点,授课专家就新法实施对企业的影响、以及如何正确看待和应对进行了详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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