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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5/18 10:47:13 珠江商报A4

设置“妈妈岗”应按市场自由规则“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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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卫兵

  近日,广东省人社厅、省妇联发布《关于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促进妇女就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鼓励用人单位拿出部分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用于“妈妈岗”设置,鼓励引导“妈妈岗”实行灵活上班和弹性工作的方式,并就“开发‘妈妈岗’岗位”“加强‘妈妈岗’就业服务”“加强劳动权益保障”等方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广东省人社厅、省妇联鼓励用人单位设置“妈妈岗”,采取弹性工作制,这对忙于家庭事务的妈妈来说,是件好事情,他们可以兼顾工作与家庭,增强家庭收入,也防止自己与社会“脱节”。

  设置“妈妈岗”,应该由企业自行决定。企业对应聘妈妈工作能力、工资薪酬要求、工作时间等方面综合考虑后,决定是否聘用。这体现了企业用工的真实意图,也是遵循市场运行规律,自主选择的结果。

  可是,相关部门鼓励用人单位设置“妈妈岗”,可能会多一些行政干预,少一些企业自由选择。比如,人社部门调研企业情况,可能提出设置“妈妈岗”的要求。对此,企业或多或少心存顾忌,担心不配合工作,将来会对企业发展不利;有的企业可能借机向监管部门示好,让其在日常劳资关系监管中给予一定的照顾。因此,他们设置“妈妈岗”,可能不是出于企业用工需要,而是出于与监管部门公关的需要。

  再比如,有的部门为了鼓励企业设置“妈妈岗”,会给企业一定的经济补贴,让企业设置“妈妈岗”有动力。但是,这种补贴政策的持续性如何?如果一旦减少或者没有经济补贴,企业会不会让妈妈下岗?设置“妈妈岗”的持续性也不强。再说,今天为促进妈妈就业,给设置“妈妈岗”的企业财政补贴,明天,大学生、社会4050人员等社会群体就业困难,是否也要对聘用这些人员的企业给予财政补贴?

  作为监管部门,主要职责是维护公平、自由的市场经营环境,让企业与应聘者在用工事项上双向选择,自由表达真实意愿。如果相关部门不遵循市场用人公平、自由的规则,以行政推动力量变相强迫企业设置“妈妈岗”,那么是解决了家庭妈妈的就业问题,但是却破坏了市场自由运行规则,两者相比,孰重孰轻?是否因小失大,本末倒置?

  有的地方鼓励企业设置“妈妈岗”时,加强对家庭妈妈进行技能培训,增加其应聘企业的砝码;有的地方建立线上用工平台,及时公布用工、求职信息,为企业和家庭妈妈牵线搭桥,达成用工意向。这些措施,没有强迫用人单位设置“妈妈岗”嫌疑,不违反市场自由运行的规律,值得鼓励。

  因此,鼓励用人单位设置“妈妈岗”,应该有个“度”,就是尊重和坚持市场经营规则,不损害企业用工的自由选择权。这样,设置“妈妈岗”才是企业的真实需求,才会实现企业发展与家庭妈妈就业的双赢。